2024年电院计算机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通知
根据学校下发《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工作的通知》,电院现正式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工作。
本次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对象为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正常学习年限内的研究生(即硕士一~三年级,普博生一~四年级,直博生一~五年级)。当年已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资格。
一、 国奖补充评选院级实施办法
电院研究生国奖补充评选办法仍遵循系内自主推荐和院级统一答辩的原则。在系内自主推荐环节,首次国奖院级答辩落选的候选人(全电院硕士生共6人,博士生共34人)可直接通过本次系内自主推荐,进入院级统一答辩;各系除去首次落选候选人外的其他候选人名额,通过各系自主推荐流程选出,并进入院级统一答辩;若有首次国奖院级答辩落选的候选人放弃本次国奖评选,则此名额分至该系的其他候选人名额,也由正常系内自主推荐流程选出。院级统一答辩环节与正常一致。
其他基本条件和评分标准参见《【院级文件】电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2024)》及计算机系国奖细则文件。
二、 国奖补充评选计算机系实施办法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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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答辩候选人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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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系内候选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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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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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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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计算机系本轮不组织博士生国奖的系内申报和答辩。
2. 计算机系本轮推荐参与院级答辩的博士生候选人共17位,将包括:上一轮进入院级答辩但未获评的同学(15人)、上一轮已参与系内答辩但未推荐进入院级答辩名单的同学(2人,根据上一轮评审排序确定推荐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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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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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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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计算机系本轮组织硕士生国奖增选的系内申报和答辩。
2. 计算机系本轮推荐参与院级答辩的硕士生候选人共8位,按照1:1.6的推荐比例,将从13位申请人中选拔,包括:上一轮已参与系内答辩但未推荐进入院级答辩名单的同学(5人,已答辩)和本轮系内答辩的同学(8人)。按照评审排序,推荐排名前8位的同学参与院级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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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选步骤与日程安排
1.对于硕士研究生(开放增补报名)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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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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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周五)-11月3日(周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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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登录奖学金网站(https://ssc.sjtu.edu.cn/f/c928a700),填报申请国奖的各项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3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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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周日)-11月5日(周二)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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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公示阶段,只能删减材料,不能增加计分材料。学生本人发现错误并主动提出更正,不扣分;如果他人投诉举报错误属实,会进行扣分或取消资格等处理。材料公示期内,只接受实名邮件申诉,非实名或非邮件不予答复。材料公示期过,不再接受除弄虚作假之外的其他投诉。学生公示页面:https://ssc.sjtu.edu.cn/s/c0805840
申诉通道:计算机系办公室 杜晓东老师 du_xd@s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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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周二)-11月7日(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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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系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系内答辩名单。计算机系根据本系评审准则组织答辩,确认最终推荐参与院级统一答辩的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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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周四)-11月9日(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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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系公示进入院级答辩名单。
学院通知学生做好准备并递交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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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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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组织院级答辩,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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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周一)~11月15日(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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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示国奖获奖名单,通知获评学生准备并提交后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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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博士研究生(不开放增补报名)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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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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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周五)-11月3日(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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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公示阶段,公示除第一轮最终获评候选人外的其他候选人材料。学生公示页面:https://ssc.sjtu.edu.cn/s/c0805840
只能删减材料,不能增加计分材料。学生本人发现错误并主动提出更正,不扣分;如果他人投诉举报错误属实,会进行扣分或取消资格等处理。材料公示期内,只接受实名邮件申诉,非实名或非邮件不予答复。材料公示期过,不再接受除弄虚作假之外的其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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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周一)-11月7日(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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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系公布最终推荐参与院级统一答辩的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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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周四)-11月9日(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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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系公示进入院级答辩名单。
学院通知学生做好准备并递交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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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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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组织院级答辩,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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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周一)~11月15日(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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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示国奖获奖名单,通知获评学生准备并提交后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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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时间节点会根据实际安排,进行调整,请及时关注(https://www.cs.sjtu.edu.cn/)
四、评审年度
本次评审年度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即评审中所用到的一切材料均在上述日期中发生。
五、申请通道
11月1日(周五)~3日(周日)中午12:00,补充申报学生准备各种材料,进入:https://ssc.sjtu.edu.cn/f/c928a700进行国奖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3日中午12:00整。申报情况查询入口:https://ssc.sjtu.edu.cn/s/640620dd
#以上时间节点会根据实际安排,进行调整,请及时关注(https://www.cs.sjtu.edu.cn/)
六、材料提交要求
申报网页会显示自己的相关信息,请务必核对自己的姓名、学号、系别是否正确。
“社会服务”为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门槛要求,为必填项。如填写“无”,则没有申请资格。
提交材料清单:
1.成绩单截图。学生需自行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截图“我的培养计划”页面,截图需包含页面左上角的姓名和学号。
2.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应将自己所有的科研证明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进行提交,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学号+国家奖学金申请”。科研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论文证明材料:所有论文材料必须提供论文全文,以及录用证明。
对于已经被录用但尚未印刷的论文,提交录用函电子版(需带有明显的日期标志、作者标志),可以采用录用邮件的截图;对于已经公开发表论文,需进一步提供相应的期刊信息电子版材料(带有明显的期刊标志、日期标志、作者标志,若论文全文中有相应信息需做出说明)。对于录用时间在上一评审年度,发表时间在本评审年度的论文,如果已经被用于上一年度申请奖学金并成功获评,则本年度不可以再使用,如果上一年度没有获评奖学金,则可以在本年度继续使用。
(2)专利证明材料:专利必须以上海交通大学为署名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专利检索栏目的检索结果为准,请截图该检索页面(截图上需要有明显的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公开/授权日期信息)。若在评审年度内一项专利经历了公开和授权两个过程,只按授权计分,即不重复计分。已获专利授权的可提供“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电子版及作者排序等电子版材料。
(3)科技竞赛证明材料:学生代表上海交通大学参加附录中所列的科技竞赛方可加分,同一作品参加不同竞赛或同一竞赛不同组别,只加分一次,取最高分。需提交获奖证书电子版,证明材料上需有竞赛名称、获奖时间、获奖等级、获奖人信息。
注:申报几项内容需要提交几份证明材料。例如若申报3项论文,则需提供3份“论文正文全文和录用/发表的证明材料”。专利、科技竞赛同理。
请严格遵守时间,逾期不再接受任何材料。
七、材料提交规范及常见问题
1. 违反“科研成果一次认定”材料:指同一个科研成果使用两次,或者该成果之前已经用于成功获得专项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以及国家奖学金, 本次又继续使用的情况。对于违反“科研成果一次认定”的学生,材料公示期间被检举查实后,取消该生本年度所有奖学金参评资格。
2. 虚假材料:指在奖学金申请过程使用不符合评审要求的材料,通过对材料信息进行篡改而使材料符合评审要求;或使用不属于本人、或者有违诚信要求的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所有奖学金参评资格,并根据学校规章制度予以相应处分。对于已经获评奖学金的学生,学校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已发奖学金。虚假材料包括:(1)申报中填写的科研成果获得时间与实际情况不符(指与录用、发表、刊印、授权、公开等时间均不相符),使该项成果符合评审年度要求的;(2)将非本人署名的科研成果进行计分;(3)虚构社会活动、虚构学生工作;(4)提交虚假证明;(5)其它弄虚作假行为。
3.违规材料:违规材料包括科研成果材料违规和未按要求进行填写。常见违规材料及处理方法如下:
(1)科研成果材料违规。对于该类材料采用“扣分”处理,减掉因违规材料额外获得的分数。常见的行为包括:(a) 科研成果署名不符合评奖要求;(b) 科研成果署名单位非交大;(b) 时间不在评审年度内;(c) 竞赛不在指定的竞赛清单中;(d) 科研成果错误定级(如论文等级),填报等级高于实际等级的;(e)其它科研成果违规材料。
(2)未按要求进行填写。如对他人奖学金评审结果造成影响,采用“扣分”处理;如对本人奖学金评审结果造成影响,后果自负。
(3)如有恶意填写行为,将酌情考虑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进行严肃处理。
材料公示阶段只接受实名邮件申诉,非实名或非邮件不予答复,检举顺序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八、其他
(1)提交材料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
(2)除特别说明外,国家奖学金与本年度其他奖学金(包括春季已评审的奖学金)不可兼得。
(3)如发现学生在提交材料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奖学金申报资格,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国奖评选时间非常紧凑,请同学们严格根据上述时间安排进行相应的操作。
如有问题,请联系杜老师,电院3号楼417办公室,du_xd@sjtu.edu.cn
计算机系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