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人才培养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职业发展

职业发展

2026届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学院硕士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5

阅读:6912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学〔2021〕51号)的有关要求,学院在2026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评选市、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市优)

2、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校优)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院学生工作副书记、就业指导老师、思政教师等。评选结果经院党政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学校学生就业服务和职业发展中心核实,由主管校领导同意后签发。其中,上海市优秀毕业生需报上海市教委批准。

三、参评对象

1、2026届硕士研究生(指2026年度可以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外留学生另评;

2、转博、结业、延期毕业生原则上不得参评。

四、基本参评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诚信意识强,学术道德良好。    

3、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能以国家利益为重,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国际组织等单位就业和赴国内外高水平高校继续深造。    

5、全日制毕业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

6、 未尽事宜可以查看《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学〔2021〕51号)。

下载链接为https://www.job.sjtu.edu.cn/career/news/view/gjzc/101693。

五、具体评选标准

(一)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校优):

1、GPA原则上在3.30以上(含3.30)。

2、硕士就读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奖学金包括校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不包括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党支书)”、“优秀团员(团干部)” 、“学术之星(提名)”等。

3、曾担任院(系)、班级的学生干部职务,或积极参与学校、院系和班级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

4、符合学校及院系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其中,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国际组织等单位就业和赴国内外高水平高校继续深造的,优先获评。

(二)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市优):

1、GPA原则上在3.50以上(含3.50)。

2、硕士就读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以及优秀奖学金(不包括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党支书)”、“优秀团员(团干部)” 、“学术之星(提名)”等。

3、曾担任院(系)、班级的学生干部职务,或积极参与学校、院系和班级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

4、根据校学生就业服务和职业发展中心关于评选2026届全日制研究生市、校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的毕业去向必须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校院两级就业引导单位目录。其中,到国内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攻读博士学位、博士生继续从事科研或教职岗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到西部地区、国防军工单位及其他重点引导单位建功立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5、获评市优同学需以文字形式撰写成才成长故事(2000字左右),成才成长故事的撰写须包括人物白描(含学院、专业、26届毕业生、签约单位、所获荣誉简介等),成长故事正文要注重故事性,重点凝练学生求学期间的亮点经历以及荣誉获奖,学生的择业初衷和求职经历等。

六、特殊表彰指标优秀毕业生

为鼓励和引导优秀学生夯实自身所学、服务国家建设,特对硕士在校期间能积极参军入伍,或硕士在校期间能积极参加挑战杯等学校重点赛事并获特等奖,或对择业时能坚持将国家需要、社会期望、个人价值相结合,赴中西部、东北部地区的基层公共部门、国防军工单位、其他重点引导单位就业,或重要国际组织就业的同学,予以单独评审。   

满足上述第四点“基本参评条件”,并且在校期间学业全部合格,能够如期毕业(指当年度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申请特殊指标校优。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可以申请特殊表彰指标市优。

具体说明如下:

1、申请者需自愿到中西部、东北部地区的基层公共部门、国防军工单位、其它重点引导单位就业,或重要国际组织就业,且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并在学校就业中心鉴证完毕; 

2、对于硕士在校期间参军入伍的同学,以上海交通大学武装部提供的名单为准;对硕士在校期间参与挑战杯等学校重点赛事并获特等奖的同学,以上海交通大学团委提供的名单为准;

3、申请者若是因为符合就业去向而获评,一旦获评,今后不得违约,学生需签署承诺书,如违约,学校有权撤销优秀毕业生资格。

4、关于基层公共部门就业、国防军工单位等重点引导行业就业的说明:

(1)基层公共部门就业含:公务员、上海市“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调生”计划、参军入伍和西部志愿者服务计划。

(2)国防军工就业含: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3)其它重点引导单位就业含:其它的主要国企、央企(如国家电网、中国电信等企业)。

七、评选流程

申报特殊表彰指标的同学,学院评选小组根据申报者材料择优评审。非特殊表彰指标的优秀毕业生评审采取学生申报、线下答辩(市优)/班级评选(校优)、学院审核的方法。

由于部分选调生、公务员或部队等单位尚未结束招录流程,因此将在明年春季学期针对这部分同学开展补评工作,请留意后续通知。

1、网上填报信息并上传附件

即日起至12月9日,学生在线自主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s://ssc.sjtu.edu.cn/f/6a2b8426。信息填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向导师发送邮件,请学生通知导师审批。若导师未收到邮件,请通知导师登录https://ssc.sjtu.edu.cn/index/70/app/6a2b8426/list/1进行审核,截止日期前未完成信息填写或导师审批均视为放弃申报。请学生及时提醒导师审批。

注意:所有学生均需上传成绩单照片或截图;荣誉称号、奖学金证书照片需要和所填信息相对应,若没有则不上传,如证书不在身边、未发或相关公示名单已撤,请找相关发放部门补开证明。所有申报市优和因毕业去向申报特殊表彰指标的同学需要上传毕业去向证明。其它途径申报特殊表彰指标的需要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备注:毕业去向证明是指学校就业网已经鉴证完毕的毕业去向截图。如果三方协议已经给用人单位还没有返回,可请用人单位出具“已经收到XX学生的三方协议,正在与学生签约过程当中”的证明,证明需加盖单位印章(证明可以为照片打印件等形式)。

另外,因本年度秋季评选的国奖证书还未下发,国奖名单将统一根据公示名单进行核对,无需上传证书。但仍需在奖项一栏中填写国奖获评信息。

2、申报材料初审

12月10日~12月11日,评选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通过初审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公示。

3、评审特殊表彰指标优秀毕业生

12月11日~12月12日,申报特殊表彰优秀毕业生的同学,统一由学院评选小组、各研究所根据申报材料,择优评审出市优、校优获评人选,并进行公示。

申报特殊表彰指标且经审核确实具有参评资格的学生,如果未在评选小组评审中获评荣誉称号,但符合非特殊表彰群体申报评审条件的(符合市优标准的进入市优序列,符合校优标准的进入校优序列),自动转入普通评审序列。

4、答辩评选普通指标市优候选人    

12月12日~12月15日,进入市优线下答辩环节,每位市优候选人3分钟PPT自我陈述+1分钟现场提问,再根据个人情况、答辩表现、各研究所意见综合讨论确定获评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未获评市优但符合校优申报条件的同学将自动转入申报校优的序列。

5、班级评选普通指标校优候选人

12月15日~12月16日,按照班级有效申报人数比例分配校优名额,并发布各班候选人名单。各班根据候选人名单以及名额,召开班会进行无记名投票,注意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请各班班长于12月16日下午5点前将《计算机学院硕士优秀毕业生班级评选结果上报表》(另发)填写完毕,班长和思政签字后提交至电信群楼3-102计算机学院就业办助管处。

6、名单公示,完成后续材料填报

12月16日~12月20日,学院征询各研究所意见后,公示普通指标获评者名单。

所有获评同学(包括特殊指标)在就业网中(http://job.sjtu.edu.cn)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提交。提交后校优候选人请自行打印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用黑色水笔签名。并于12月22日下午5点前提交至电信群楼3-102计算机学院就业办助管处。

因符合毕业去向而获评的市优、校优候选人,需要提交《就业承诺书》,不得违约。未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的,学院有权取消其获评资格。

市优候选人提交登记表后暂无需打印,等待上海市优毕系统开放后填写打印。获评市优毕的同学还需撰写成长成才故事等其他材料,配合学校和学院宣传工作,经院校选取统一发布至公众号或其他媒体。具体提交方式请关注后续通知。    

7、名单上报

12月24日,学院上报推荐获评名单至学校及上海市。

8、发放证书及荣誉绶带

2026年3月,学院、学校及上海市复核获评情况及毕业去向,复核无误后发放优秀毕业生证书及荣誉绶带。

八、奖励办法

1、市优秀毕业生由上海市教委颁发“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和纪念品,填写“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2、校优秀毕业生由上海交通大学颁发“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证书”和纪念品,填写“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3、学校向优秀毕业生赠送荣誉绶带,毕业生可永久收藏。相关情况以学校政策为准。

九、其他

获评优秀毕业生后,若不能按时完成学位论文或就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及相关奖励。

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参评资格,并按校纪校规给予相应处分。